血小板减少数量与出血的关系
作者:kunyu 日期:2011年05月11日 来源:转载 浏览:


患者引起出血的原因有多种多样,根据出血的发病原因及其不同的发病环节,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:血管因素;血小板数量减少或增多;血小板功能缺陷;凝血因子质量异常等。因此,引起出血的原因不单单是血小板减少的问题,虽然血小板减少是引起出血的最常见原因,但还有许多因素,如前所述可以造成出血。单从血小板方面来看,由于血小板数量发生异常或血小板功能发生障碍都可引起出血。如血管性血友病、血小板无力症等。在这些疾病中,血小板的数量是正常的,但由于血小板功能缺陷,使初级止血功能发生障碍,引起出血。
血小板减少就一定会出血吗?
血小板减少不一定会出血。这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,一是血小板减少的程度;二是个体差异。正常人血小板数量为(10~300)×10 9 /L。一般来说,血小板轻度减少(80~100)×10 9 /L大多不表现出自发性出血。血小板中度减少(50~80)×10 9 /L,可有轻度自发性出血,如皮肤粘膜出血点创伤后出血不易止住、女性月经量增多等。重度血小板减少(50×10 9 /L以下),则大多数会出现较明显的自发性出血,最常见的是皮肤紫癜。更严重者血小板减少(20×10 9 /L以下),甚至可以出现颅内出血、消化道大出血等危及生命的并发症。个体差异是指:由于不同的人在身体结构(如血管通透性)及出血耐受性等诸多方面存在一定差异,可以对血小板减少产生不同的临床表现。比如,有的病人血小板降至50×10 9 /L 左右即可出现广泛皮肤的皮下瘀血,而有的病人即使血小板只有20×10 9 /L也无任何出血表现。当然,后一种情况下即使没有自发性出血,也仍然存在一定的危险性,需要提高警惕,做好出血的预防性护理。
对于血小板减少导致的出血最严重者无非为颅内出血或内脏大出血,一旦发生后果严重,应积极对症处理,另外在治疗各类出血证时配合中医药,观其脉证,知犯何逆,随证治之,常取得满意治疗效果。
发生出血时,能否任意使用一种止血药?
当发生出血时,不能任意使用一种止血药物,应根据引起出血的病因和发病机制针对性地采用某些止血药,否则起不到止血效果,反而延误病情或使病情恶化。例如,当发生消化道溃疡病出血时,如选用减少毛细血管通透性的药物安特诺新(安络血)和激素(泼尼松或地塞米松),非但止血效果不佳,激素反而会加重溃疡出血。此时应选用止酸剂,西咪替丁或洛塞克等抑制胃酸的产生,方可减少消化道出血。当发生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时,如早期即选用抑制纤溶的药物氨基己酸或氨甲苯酸(止血芳酸)等,会使出血加重,病情恶化。应选用肝素抗凝治疗,同时补充凝血因子和血小板,才能逆转出血倾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