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源性
血小板减少症(DITP)是由于某些药物所致周围血液中血小板计数减少,从而导致的出血性疾病。当药物所致血小板计数低于100x10
9/L时,可诊断为
血小板减少症,重症可致血小板减少至5x10
9/L以下。
可能引起血小板减少的常见药物:抗凝血药物如肝素、抗肿瘤药物和免疫抑制剂、抗菌药如氯霉素和磺胺类药物等、解热镇痛药如阿斯匹林和对乙酰氨基酚等、利尿药如氯噻嗪等、抗癫痫药物如苯妥英钠和卡马西平等、降血糖药如氯磺丙脲和甲苯磺丁脲等,雌激素如己烯雌酚、某些疫苗、某些中药制剂、某些降血脂药物、西咪替丁、铋剂、洋地黄毒甙、有机砷类、等。
临床体征:
起病时间:发病时间因药物及其作用机制不同而异,通常在用药后1-2周发病。服用骨髓抑制性药物的患者多在疗程后期发病,多数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发生在用药24小时至7天内,少数可于服药数周至数月后发病。
症状表现:轻症者仅表现为皮肤瘀点、瘀斑和粘膜出血,可伴有鼻出血、牙龈出血;症状严重者可有消化道出血、血尿或阴道出血,甚至颅内出血。症状较重者可在有出血症状的同时出现全身症状,如寒战、发热、全身酸痛、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关节痛、皮肤瘙痒与潮红等。
诊断:
诊断标准:
(1)发病前有确切应用某种引起血小板减少症的药物史,且停药后
血小板减少症状减轻或血小板计数恢复正常;
(2)起病前仅用了某一种药物,或同时使用了其他药物后继续使其他药物不影响血小板计数。
(3)排除了其他可导致血小板减少症的原因;
(4)重新使用该药后血小板减少症又复发。
如果符合以上4项可确诊,符合前3项者的血小板减少很可能与药物相关,符合(1)项者的血小板减少有可能与药物有关,不符合(1)项者的血小板减少可能不与药物相关。
患者应接受外周血检查血小板计数和骨髓象分析。在临床诊断中,本病应与特发性
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和病毒性
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鉴别。
治疗原则:
1、停药。
2、重症者给与血小板输注治疗。
3、因服用重金属如金盐或砷剂引起血小板减少的患者,可应用二巯丙醇。
4、有严重出血症状者,停药后短期内应用皮质激素可促进血小板数回升。
5、血小板计数低于10x10
9/L,可接受大剂量免疫球蛋白静脉输注治疗。